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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篮球赛竞赛规程是什么_举办篮球赛竞赛规程

tamoadmin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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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篮球规则

2.篮球竞赛规程包括哪些内容

3.简述篮球竞赛规程制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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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规则

举办篮球赛竞赛规程是什么_举办篮球赛竞赛规程

整本《篮球规则》中所提到的教练员、运动员、技术官员等等都是男性,它同样也适用于女性。必须理解,这样的写法仅仅是基于实用的缘故。

第一章 比 赛

第1条 定义

1.1 篮球比赛

篮球比赛由两个队参加,每队出场5名队员。每队的目标是在对方球篮中得分,并阻止对方队得分

比赛由裁判员、记录台人员和到场的技术代表管理。

1.2 球篮:对方 / 本方

被某队进攻的球篮是对方的球篮,由某队防守的球篮是本方的球篮。

1.3 比赛的胜者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得分较多的队是比赛的胜者。

第二章 球场和器材

第2条 球场

2.1 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应是一块平坦、且无障碍物的硬质地面(图1);其尺寸(从界线的内沿丈量)是:长28米、宽15米。

2.2 后场

球队的后场是由中线、两条边线和该队本方球篮后面的端线所限定的比赛场地部分、以及该队的本方球篮和篮板的界内部分所组成。

2.3 前场

球队的前场是由对方球篮后面的端线、两条边线和中线最靠近对方球篮的内沿所限定的比赛场地部分、以及对方的球篮和篮板的界内部分所组成。

2.4 线

所有的线应该用白色划出,线的宽度是5厘米并清晰可见。

2.4.1 界线

比赛场地由界线(两条端线和两条边线)所限定。这些线不是比赛场地的一部分。

任何障碍物,包括就坐在球队席的人员都应距离比赛场地至少2米。

2.4.2 中线、中圈和罚球半圆

中线应从两条边线的中点划出,平行于端线。它向每条边线外延伸15厘米。

中线是后场的一部分。

中圈应划在比赛场地的中央,从圆周的外沿丈量,其半径是1.80米。如果中圈内着色,它必须与限制区的颜色相同。

两个罚球半圆应划在比赛场地上,它们的圆心分别在两条罚球线的中点,从圆周的外沿丈量,其半径是1.80米。(图2)

2.4.3 罚球线、限制区和罚球抢篮板球分位区

罚球线应划成与每条端线平行,从它的最外沿到端线的内沿应是5.80米,其长度是3.60米;它的中点应落在连接两条端线中点的想线上。

两个限制区应该是分别划在比赛场地上的两个长方形区域;每个限制区由端线、延长的罚球线和两条始于端线(它们的外沿距离端线中点2.45米)止于延长的罚球线外沿的线所限定。这些线(不包括端线)是限制区的一部分。限制区内必须着色。

在罚球时,沿限制区两侧专供队员们(抢篮板球)占位用的分位区应按图2划出。

2.4.4 3分投篮区域

除了对方球篮附近区域之外,整个比赛场地的地面区域是某队的3分投篮区域(图 1和图3)。由下述条件所限定并且包括:

引自端线并垂直于端线的两条平行线,它们的外沿分别距离各自就近边线的内沿0.90米。

一条半径为6.75米的圆弧,该半径是从对方球篮的中心垂直落在地面上的交点(圆心)量到该圆弧外沿的长度。圆心距离端线内沿的中点是1.575米。该圆弧与两条平行线连接。

3分投篮线不是3分投篮区域的一部分。

图1 比赛场地的全部尺寸

2.4.5 球队席区域

球队席区域应划在比赛场地的外侧,由两条线段限定,如图1所示。

球队席区域内必须有可供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就坐的14个座位。任何其他人员必须在球队席后面至少2米。

2.4.6 掷球入界线

两条0.15米长的线段,应划在记录台对侧、比赛场地外的边线上,其外沿距离就近端线的内沿是8.325米。

2.4.7 无撞人半圆区

无撞人半圆应在比赛场地上划出,其界线是:

以球篮中心正下方的比赛场地上的点为原点,以1.25米(内沿)为半径的半圆;

与端线垂直的两条平行线,内沿距球篮中心正下方的比赛场地上的点距离为1.25米,长度是0.375米并距离端线内沿1.2米。

无撞人半圆区由与篮板前沿平行的想线和上述平行线末端连接封闭构成。

无撞人半圆区的界线不是无撞人半圆区的一部分。

图2 限制区

图3 2分 / 3分投篮区域

2.5 记录台和替补座椅的位置

图4 记录台和替补座椅

1 = 24秒钟操作员; 2 = 计时员; 3 = 到场的技术代表; 4 = 记录员;5 = 助理记录员。

记录台和它的座椅必须放置在一个平面上。比赛解说员和 / 或到场的统计员可在记录台一侧和 / 或后面就座。

第3条 器材

必须需要下述器材:

挡件,包括:

— 篮板;

— 由(抗压)篮圈和篮网组成的球篮;

— 裹有包扎物的篮板支撑构架。

篮球。

比赛计时钟。

记录板。

24秒计时钟。

暂停计时用的秒表或适宜的(可见的)装置(不是比赛计时钟)。

两种独立的、明显不同的并且是响亮的声音信号。

记录表。

队员犯规标志牌。

全队犯规指示器。

交替拥有指示器。

用于比赛的地板。

比赛场地。

足够的照明。

对篮球器材更详细的描述,见“附录:篮球器材”。

第三章 球 队

第4条 球队

4.1 定义

4.1.1 当一名球队成员按照竞赛组织部门的规程规定(包括年龄限制)已被批准为某队参赛时,他是合格参赛的球队成员。

4.1.2 当一名球队成员的姓名在比赛开始前已被登记在记录表上,并且只要他既没有被取消比赛资格又没有发生5次犯规,他是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

4.1.3 在比赛时间内,当一名球队成员

在比赛场地上,并且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队员。

不在比赛场地上,但是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替补队员。

已发生了5次犯规并且不再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出局的队员。

4.1.4 在比赛休息期间,所有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被看作为队员。

4.2 规定

4.2.1 每支球队的组成应该:

不超过12名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其中包括一名队长。

一名教练员;如果球队需要,可有一名助理教练员。

最多有5名可以坐在球队席上的随队人员,他们有专门的职责,例如:球队管理、医生、理疗师、统计员、翻译等。

4.2.2 在比赛时间内,每队应有5名队员在比赛场地上并且能够被替换。

4.2.3 当:

裁判员招呼一名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时;或

在一次暂停或一次比赛休息期间内,一名替补队员向记录员请求替换时,

该名替补队员成为队员,那名被替换的队员成为替补队员。

4.3 服装

4.3.1 球队成员的着装应符合下述要求:

背心前后的主色相同。

所有队员必须将他们的背心塞入他们的比赛短裤内。允许穿着连体的服装。

短裤前后的主色相同,但没必要和背心的颜色相同。

球队所有队员穿着主色相同的短袜。

4.3.2 每一名球队成员应穿前后有号码的背心,清楚的单色号码和背心的颜色有明显的区别。

号码必须清晰可见,并且:

后背号码的高度应至少20厘米。

前面号码的高度应至少10厘米。

号码宽度应至少2厘米。

球队使用的号码应从4至15。对于国家联合会自己举办的竞赛,他们有权批准最多两位数字的任何其它号码。

同一个球队的队员不得出现相同的号码。

任何广告或标识离号码应至少5厘米。

4.3.3 球队必须至少备有两套背心,并且:

秩序册中队名列前的队(主队/A队)应穿浅色背心(最好白色)。

秩序册中队名列后的队(客队/B队)应穿深色背心。

然而,如果两队同意,他们可以互换背心的颜色。

4.4 其它装备

4.4.1 队员使用的所有装备必须合乎比赛要求。任何被设计成增加队员高度的或延伸范围的,或用任何其它方法得到不正当利益的装备是不允许的。

4.4.2 队员不应佩戴可能使其他队员受伤的装备(物品)。

下述物品是不允许的:

- 用皮革、塑料、软塑料、金属或任何其它坚硬材料制作的为保护手指、手、手腕、肘或前臂部位的护具模压件或保护套,即使在其表面有软的包裹。

- 能割破或引起擦伤的物品(指甲必须剪短)。

- 头饰、头发饰品和珠宝饰物。

下述物品是允许的:

- 肩、上臂、大腿或小腿部位的保护装备,而且其制作材料是被充分地包裹了。

- 和短裤主色相同的(长于短裤的)紧身内裤。

- 和背心主色相同的弹力护肘。

- 和短裤主色相同的弹力长筒袜。如果它为了护大腿,它应该到膝盖的上方;如果它为了护小腿,它应该到膝盖的下方。

- 被适当包裹的膝部保护架。

- 伤鼻保护器,即使是用硬质材料制成的。

- 无色透明的口腔护具(如:牙套)。

- 不会对其他队员造成危险的眼镜。

- 用不会擦伤的单色棉布、软塑料或橡胶制成的头带,最宽是5厘米。

- 手臂、肩、腿等部位的无色透明的缠绕绷带(如:胶带、贴片)。

4.4.3 比赛中,任何商业广告、促销产品或慈善团体的名称、标记、徽标或其他标识,包括上面提到的但是还不限于这些,都不允许显示在队员的肢体上、头发中或其他部位上。

4.4.4 本条款中没有明确提到的任何其它装备,必须得到国际篮联技术委员会的批准。

第5条 队员:受伤

5.1 如果队员受伤,裁判员可以停止比赛。

5.2 如果球是活球时发生了受伤情况,裁判员应等到控制球队投篮、失去对球的控制、持球停止进攻或球成死球时才能鸣哨。如果有必要去保护受伤的队员,裁判员可以立即停止比赛。

5.3 如果受伤队员不能立即(大约15秒钟内)继续比赛,或者他接受了治疗,他必须被替换,除非该队可以上场的队员不足5名。

5.4 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和随队人员经裁判员允许后可以进入比赛场地,在受伤队员被替换前去照料他。

5.5 根据医生判断,如果该受伤队员需要立即治疗,他可以不经裁判员的允许进入比赛场地。

5.6 在比赛期间,任一名正在流血或有伤口的队员必须被替换。他只有在流血停止后并且受伤部位或伤口已被全面安全地包扎覆盖后才可返回比赛场地。

如果在记录员的替换信号发出之前,任一队获得了暂停;在此期间,该受伤队员或任一名正在流血或有伤口的队员恢复了,该队员可以继续比赛。

5.7 已被教练员指定在比赛开始时上场的队员如果受伤了,他可以被替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队也希望替换,他们有权替换相同数量的队员。

第6条 队长:职责和权力

6.1 队长(CAP)是一名由他的教练员指定的队员,在比赛场地上代表他的球队。在比赛期间,他可以与裁判员有礼貌地交流,以获取信息;然而,这只能在球成死球并且比赛计时钟停止时进行。

6.2 如果球队对比赛的结果要提出抗议,该队队长应在比赛结束时立即通知主裁判员,并在记录表上标有“球队抗议队长签名”栏内签名。

第7条 教练员:职责和权力

7.1 至少在预定的比赛开始之前20分钟,每一位教练员或他的代表应交给记录员一份包括:在比赛中合格参赛的球队成员姓名和相应号码,以及球队队长、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姓名的名单。所有姓名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球队成员都有资格参加比赛,即使他们是在比赛开始后才到达的。

7.2 至少在预定的比赛开始之前10分钟,每一位教练员必须确认被登记在记录表上他所递交的名单,包括球队成员的姓名、相应的号码和教练员们的姓名,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同时,他们应指明5名在比赛开始时上场的队员。A队教练员应首先提供这个资料。

7.3 只允许教练员、助理教练员、球队成员和随队人员坐在球队席上,并允许这些人员逗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内。

7.4 在比赛期间,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只有在球成死球并且比赛计时钟停止时才可以到记录台去获取统计资料。

7.5 在比赛期间,只允许教练员保持站立。在比赛期间,他可以口头上指挥队员们,只要他停留在他的球队席区域内。

7.6 如果有助理教练员,他的名字必须在比赛开始前登记在记录表上(不需要他的签名)。如果教练员由于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工作了,助理教练员应承担起教练员所有的职责和权力。

7.7 当队长离开比赛场地时,教练员应通知裁判员将在比赛场地上担任队长的队员号码。

7.8 如果没有教练员,或教练员不能继续工作了,并且助理教练员也没有登记在记录表上(或他也不能继续工作了),队长应担任教练员。如果队长必须离开比赛场地,他可以继续担任教练员。如果他在一次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后必须离开,或由于受伤不能继续担任教练员,替换他的队员替代他当教练员。

7.9 在规则没有限定罚球队员的所有情况中,教练员应指定该球队的罚球队员。

第四章 比赛通则

第8条 比赛时间,相等和决胜期

8.1 比赛应由4节组成,每节10分钟。

8.2 在预定的比赛开始之前应有20分钟的比赛休息期间。

8.3 在上半时的第1节和第2节之间、下半时的第3节和第4节之间、以及每个决胜期之前都应有2分钟的比赛休息期间。

8.4 两个半时之间的比赛休息期间应是15分钟。

8.5 比赛休息期间开始于:

预定的比赛开始之前20分钟 。

一节结束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

8.6 比赛休息期间结束于:

主裁判员执行跳球,当球离开他的手开始第1节时。

所有其它每节的开始;即:当掷球入界的队员可处理球时。

8.7 如果第4节的比赛时间结束时相等,比赛有必要再继续一个或几个5分钟的决胜期来打破平局。

8.8 如果结束比赛时间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或恰好之前发生了犯规,在比赛时间结束之后应执行最后的罚球。

8.9 如果作为罚球的结果需要一个决胜期,那么,在比赛时间结束后发生的所有犯规应被视为在比赛休息期间发生的,在决胜期开始之前应执行罚球。

第9条 比赛或一节的开始和结束

9.1 跳球中,当球离开主裁判员的手时,第1节开始。

9.2 所有其它每节开始的时候,当掷球入界的队员可处理球时,该节开始。

9.3 如果某一队在比赛场地上准备比赛的队员不足5名,比赛不能开始。

9.4 对于所有的比赛,在秩序册中队名列前的队(主队) 拥有记录台(面对比赛场地)左侧的球队席和本方球篮。

然而,如果两队同意,他们可以互换球队席和 / 或球篮。

9.5 在第1节和第3节开始前,球队有权在位于对方球篮的半场做赛前准备活动。

9.6 球队在下半时应互换球篮。

9.7 在所有的决胜期中,球队应继续进攻与第4节比赛方向相同的球篮。

9.8 当该节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一节、决胜期或比赛应结束。

第10条 球的状态

10.1 球可以是活球或死球。

10.2 (活球情况)当:

跳球中,球离开抛球的主裁判员的手时;

罚球中,罚球队员可处理球时;

掷球入界中,掷球入界的队员可处理球时;

球成活球。

10.3 (死球情况)当:

任何投篮或罚球中篮时;

活球中,裁判员鸣哨时;

罚球中,很显然球不会进入球篮,但在该罚球后还有:

- 另一次(另一起)罚球时

- 进一步的罚则(罚球和 /或球权)时

该节结束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

球队控制着球,24秒计时钟信号响时;

投篮的球在空中飞行中:

- 裁判员鸣哨后

- 该节结束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后

- 24秒计时钟信号响后

球被任一队的队员触及时;

球成死球。

10.4 (不成死球情况)当:

投篮的球在飞行中:

- 裁判员鸣哨时

- 该节结束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

- 24秒计时钟信号响时

罚球的球在飞行中,裁判员对除了罚球队员之外出现的任何违犯规则的情况而鸣哨时;

控制球的队员在做投篮动作,并且使用连续动作完成该次投篮,一名防守队员对任一名进攻队员犯规时(该犯规在投篮动作之后);

球不成死球,如中篮计得分。

但是,如果:

- 裁判员鸣哨后,该投篮队员做了一个全新的投篮动作;

- 该投篮队员正在做连续动作,一节结束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或24秒计时钟信号响;

此规定不适用,并且如中篮应不计得分。

第11条 队员和裁判员的位置

11.1 一名队员的位置是由他正接触着的地面所确定。

当队员跳起在空中时,他仍然保持着与他最后接触地面时所拥有的相同起跳点。这包括界线、中线、3分线、罚球线、标定限制区和标定无撞人半圆区的各线。

11.2 一名裁判员的位置的确定和一名队员的位置的确定相同。

当球触及了一名裁判员时,如同触及裁判员所在位置的地面一样。

第12条 跳球和交替拥有

12.1 跳球定义

12.1.1 一名裁判员位于中圈,在双方任意两名队员之间将球抛起开始第1节时,一次跳球发生。

12.1.2 双方球队各有一名或多名队员将一手或双手紧紧地抓住球,以至于不取粗野的动作任一名队员都不能获得控制球时,一次争球发生。

12.2 跳球程序

12.2.1 每一名跳球队员的双脚应站立在靠近他球队本方球篮一侧的中圈半圆内,并一脚靠近中线。

12.2.2 如果一名对方队的队员想要占据圆圈上的一个位置,同队队员不能围绕圆圈占据相邻的位置。

12.2.3 然后,裁判员应在两名互为对方队的队员之间将球垂直地向上抛起,其高度要超过任一名跳球队员跳起能达到的高度。

12.2.4 在球到达最高点后,必须被至少一名跳球队员用手拍击。

12.2.5 在球被合法拍击前,任一名跳球队员都不得离开他的位置。

12.2.6 在球接触非跳球队员或地面前,任一名跳球队员不得抓住球或拍击球超过两次。

12.2.7 如果球没有被任一名跳球队员拍击到,应重新跳球。

12.2.8 在球被拍击前,非跳球队员的身体部分不能在中圈的线上或越过(进入)中圈的圆柱体。

违犯第12.2.1、12.2.4、12.2.5、12.2.6和12.2.8款是违例。

12.3 跳球情况

当:

宣判了一次争球时;

球出界,但是裁判员无法断定最后触球的队员或意见不一致时;

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不成功,双方队员发生违例时;

活球停留在篮圈和篮板之间时(罚球之间除外);

任一队都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球成死球时;

双方球队的相等罚则被抵消后,没有留下其它犯规罚则要执行,以及在第一起犯规或违例之前,任一队既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时;

除第1节之外的所有其它每节开始时,

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12.4 交替拥有定义

12.4.1 交替拥有是以掷球入界而不是以跳球来使球成为活球的一种方式。

12.4.2 交替拥有掷球入界:

开始于:掷球入界队员可处理球时。

结束于:

- 球触及场上队员或被场上队员合法触及时;

- 掷球入界的队发生违例时;

- 在掷球入界中,活球停留在篮圈和篮板之间时。

12.5 交替拥有程序

12.5.1 在所有的跳球情况中,球队在跳球情况发生的最近地点,以掷球入界的形式交替拥有球权。

12.5.2 跳球后,在比赛场地上未获得控制活球的队应获得第一次交替拥有。

12.5.3 在任一节结束时,获得下次交替拥有的队将在记录台对侧、中线的延长线掷球入界开始下一节,除非有进一步的罚球和球权罚则要执行。

12.5.4 用交替拥有箭头指向对方球篮来显示某队获得了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权。当交替拥有掷球入界结束时,交替拥有箭头的方向立即反转。

12.5.5 某队在交替拥有掷球入界中违例,致使该队丧失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权,交替拥有箭头的方向应立即反转,指明由违例队的对方球队在出现下一次争球情况时获得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权。然后,应将球判给违例队的对方球队在原掷球地点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12.5.6 在:

除第1节之外的其它每节开始前,或

交替拥有掷球入界中,

任一队犯规不使掷球入界队失掉交替拥有掷球入界。

第13条 如何打球

13.1 定义

在比赛中,球只能用手打,并可将球向任何方向传、掷、拍、滚或运,但受本规则的限制。

13.2 规定

队员不得带球跑,也不得故意地用腿的任何部位去踢球或拦截球,或用拳击球。然而,球偶然地碰到腿的任何部位,或腿的任何部位意外地触及球,不是违例。

违犯第 13.2款是违例。

第14条 控制球

14.1 定义

14.1.1 当某队一名队员在控制活球中拿着或运着一个活球,或可处理一个活球时,球队控制球开始。

14.1.2 当:

某队一名队员正控制着一个活球时,或

球正在同队队员之间传递时,

是球队继续控制球。

14.1.3 当:

一名对方队员控制球时;

球成死球时;

在一次投篮或罚球中,球离开该队员的手时,

是球队控制球结束。

第15条 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

15.1 定义

15.1.1 投(对于投篮或罚篮):当队员手中持球,然后朝向对方的球篮将球掷入空中时。

拍:用手将球拍向对方球篮时。

扣:用一手或双手用力向下方塞进对方的球篮时。

拍和扣也被认为是投篮。

15.2 投篮动作

开始于:队员通常在球离手前开始做投篮的连续动作,根据裁判员的判断,他已经向对方的球篮投、拍或扣球,开始得分尝试时。

结束于:球已离开该队员的手时,如果是跳起在空中的投篮队员,他还须双脚落回到地面。

虽然投篮队员被认为在做得分尝试,但他的手臂有可能被对方队员抓住,以 此来阻止他得分。在这种情况下,球离不离开该队员的手就无关紧要了。

在跑动的合法步数和投篮动作之间没有联系。

15.1.3 投篮的连续动作:

开始于:球已在该队员手中停留,并且开始投篮动作(通常是向上)时。

在投篮尝试的过程中可以包括该队员的手臂和 / 或身体动作。

结束于:球离开该队员的手时,或者,做了一个的全新的投篮动作时。

第16条 球中篮和它的得分值

16.1 定义

16.1.1 当一个活球从上方进入球篮并在其中停留或穿过球篮时是球中篮。

16.1.2 当有极少部分的球体在篮圈中并在篮圈水平面以下时,就认为球在球篮中。

16.2 规定

16.2.1 球已进入对方队的球篮,中篮应按下述原则计入进攻队的名下:

一次罚球中篮计1分。

从2分投篮区域中篮计2分。

从3分投篮区域中篮计3分。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罚球中,球触及篮圈后,在球进入篮圈前被一名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合法地触及,中篮计2分。

16.2.2 如果一名队员意外地将球投入了本方球篮,中篮计2分,登记在对方队的场上队长名下。

16.2.3 如果一名队员故意地将球投入了本方球篮是违例,并且中篮不计得分。

16.2.4 如果一名队员使整个球体从下方穿过球篮是违例。

16.2.5 为了使队员在掷球入界获得球权时,或者是最后1次或仅有1次罚球后抢篮板球时可以尝试投篮,比赛计时钟必须显示0:00.3(十分之三秒)或者更多。如果计时钟显示0:00.2或者0:00.1(十分之一秒),唯一的投篮方式是拍球或者直接扣篮得分。

篮球竞赛规程包括哪些内容

篮球竞赛规则包括一些在篮球场上一些运动员方面的规则。其次就是篮球运动员本身的一些规则也就是技术犯规或者是维体,或者是有骂人的不脏的动作,这样的就会包括篮球运动员本身的一些规则,还有篮球场地的一些大小啊,长宽呢,还有啊篮球架的高度和宽度和篮球网和篮球框的一些结构啊和长方半径圆啊,都是有一定的规则的,所以说就连篮球的气压都是有一定的规则的,所以说这个篮球是非常注重的。

简述篮球竞赛规程制定内容?

国际篮联的篮球规则是由国际篮联中央局批准,由国际篮联技术委员会定期审订的规则讲的是原则而不是比赛情形,力求清晰、全面。但规则无论如何也不能包罗比赛中发生的所有细节。

此解释的目的在于转变新规则的条文在实际应用中的原则和概念。

对各种情况的解释可方便裁判员对规则的理解,激励裁判员自学规则,掌握规则的第一手资料。

国际篮联篮球规则是国际篮联篮球运动的纲领性文件,但在实际情况中,主裁判有权对规则或官方解释未涉及的特殊情况做出决定。

第五条 队员:受伤

陈述1:

如果一名场上队员受伤或似乎受伤,结果,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任何其它同队的球队席人员进入比赛场地,则受伤队员被认为是接受了治疗,不管是否真的进行了治疗都要准许。

例1:

A4似乎踝关节受伤,比赛中断。

(1)A队的医生进入场地并对A4的踝关节进行治疗

(2)A队的医生进入场地但A4已恢复

(3)A队教练进入场地以确定A4的伤情

(4)A队教练,A队替补队员或A队随队人员进入场内,但没有对A4进行治疗

解释:

(1)(2)(3)(4)四种情况下,A4都被认为是接受了治疗并将被替换下场。

陈述2:

根据医生的判断,对受伤队员的移动会有危险时,把受重伤的队员从场上移走没有时间的限定。

例2:

A4重伤,根据医生的判断把A4从场上移走会有危险,比赛中断了15分钟。

解释:

医生的意见将决定从场上移走受伤队员的适当时间,替换后,不需判罚即重新开始比赛。

第9条 一节比赛的开始与结束

陈述1:

除非各队有5名合格参赛的球员并准备好比赛,比赛才能开始。如果到了比赛开始时间而球队上场的球员不足5名,裁判员须意识到能解释球队延误的不可预见的情况。如果提供合理延误的解释,将不判技术犯规。然而,如果不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将判技术犯规或球队弃权。

例1:

到了预定的比赛时间,A队准备好的能上场的球员不足5名:

(1) A队的代表能为A队球员的迟到提供合理且能被接受的解释

(2) A队的代表不能为A队球员的迟到提供合理且能被接受的解释

解释:

(1)比赛最多可推迟15分钟开始,如果缺席的球员在比赛预定时间后15分钟内到达比赛场地并准备好上场比赛,比赛将进行。如果缺席的球员在比赛预定时间后15分钟内不能到达比赛场地并准备好上场比赛,比赛将不能进行,判A队弃权,则B队20:0胜A队。

(2) 比赛最多可推迟15分钟开始,如果缺席的球员在比赛预定时间后15分钟内到达比赛场地并准备好上场比赛,比赛将进行,但比赛开始前要判A队教练员技术犯规(记录表相应的栏内记B)。如果缺席的球员在比赛预定时间后15分钟内不能到场并准备好上场比赛,比赛将不能进行,判A队弃权,则B队20:0胜A队。

陈述2:

第9条阐明了球队进攻和防守的球篮。在任何一节比赛开始后,由于混乱而进攻/防守了错误的球篮,一经发现,只要不置任何一方于不利,则要予以纠正,此前场上发生的任何得分、用过的时间、宣判的犯规等都要保留。

例1:

在一节比赛开始后,裁判员发现双方球队攻错了方向

解释:

只要不置任何一方于不利,应尽快停止比赛,双方交换球篮。比赛将在停止地点的镜面位置的就近边线外恢复。

例2:

比赛开始后A队进攻/防守了正确的球篮,这时,B4搞错了方向,运球上篮投中。

解释:

判A队队长得2分

第12条 跳球与交替拥有

陈述:

在跳球比开始赛后没有获得球权的球队,将在接下来的一次跳球机会出现后获得在跳球位置就近的边线外掷球入界的权利。

例1:

主裁判抛球以开始比赛,在球被跳球队员A4合法拍击的后的刹那。

(1) 宣判了A5和A5争球

(2) 宣判了 A5 和 B5 双方犯规

解释:

由于双方均末获得球权,裁判员不能用交替拥有的箭头来判定球权,主裁判员将在中圈执行A5和B5的跳球。

不管怎样,从合法拍击到争球/双方犯规宣判的比赛计时钟的走过的时间要保留。

例2:

按规则B队将获得交替拥有掷球入界的球权,但裁判员和/或记录员错误地判给了A队掷球入界。

解释:

一旦球触及场上队员,失误不能纠正,但在下一次出现交替拥有机会时,判给B队掷球入界的球权。

第17条 掷球入界

陈述1:

在掷球入界球离开队员的手之前,掷球动作可能会发生掷球入界队员手持球由场外范围越过球场界线伸入场内范围的情况发生,这时,防守队员仍有责任避免在球离开掷球队员的手前触及球,干扰掷球入界。

例:

A4掷球入界,持球手越过球场界线上空,这样球就在球场的上方,B4从A4手中把球夺走或把球从A4手中打掉。

解释:

B4干扰掷球入界,从而延误了比赛的重新开始,对B4进行一次警告,并通告B队教练员,此警告将在剩余的比赛时间内适用于所有的B队球员,如B队再有类似的违犯要判B队球员技术犯规。

陈述2:

掷球入界时,须将球传给(而不是用手递)场上的队友,用手递给场上的同伴有违掷球入界规则的意图。

例:

A4掷球入界,A4将球用手递给场上的A5

解释:

判A4掷球入界违例。球必须正常地离开掷球入队员的手掷球入界才被视为合法。判给B队在违例的就近地点掷球入界。

第18/19条 要登记的暂停/替换

陈述1:

在比赛开始一段时间前或一节比赛结束后,一次要登记的暂停或替换不被准许。

例1:

跳球开始比赛,跳球队员A5被判违例,B队掷球入界前,任一教练员要一次暂停或要求替换。

解释:

暂停或替换不被准许,因为比赛还没有开始。

例2:

在一节或任一决胜期终了的计时钟信号响起的同时,宣判了一起犯规,A4执行2次罚球,任一教练员要求暂停或要求替换。

解释:

暂停或替换不被准许,因为比赛时间没了。

陈述2:

24秒钟装置信号不能停止比赛计时钟 ,因此,它也不能造成一次替换或暂停机会。

例:

投篮出手,球在空中,这时24秒装置信号响起,球中篮,这时:

(1) 一方或双方请求替换

(2) 一方或双方请求暂停

解释:

(1)24秒装置信号被忽略,因为它不能停止比赛计时钟,除非一名裁判员中断比赛,或只有在第4节或任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球投中停止比赛计时钟后,非得分方的替换请求才被准许。一旦替换被准许,对方也可替换。

(2) 只有非得分方才有暂停机会.

陈述3:

如果在最后一次或仅有的一次罚球时判罚球队员违例,导致球成死球,双方球队均有替换机会,不管是否在罚球队员在第一次或仅有的一次罚球可处理球前进行了替换。

例:

最后一次罚球时,罚球队员A4违例,这时A8和/或B8要求替换上场,双方球队在最后一次罚球前没有请求替换。

解释:

替换被准许,违例后任一球队都可替换。

陈述4:

如果请求了暂停后,任一球队被宣判了犯规,暂停期要等到裁判员完成了和记录台的联系后才开始计算。如果犯规是队员的第5次犯规,裁判员与记录台的联系还包括完成必要的替换程序,一旦完成替换程序,当一名裁判员鸣哨给出暂停信号后,暂停周期开始。

例1:

A队教练员请求了暂停,接下来B4犯规使球成死球,这是B4的第5次犯规。

解释:

当裁判员完成了和记录台的联系并完成了对B4的替换后,一个暂停周期才开始。

例2:

A队教练员请求了暂停,接下来B4犯规使球成死球,这是B4的第5次犯规,在裁判员与记录台联系时,球员立刻走向各自的球队席,而没有等裁判员鸣哨给予一个暂停周期。

解释:

当比赛计时钟停止后,球员意识到已请求了暂停,虽然暂停周期还没有正式开始,允许他们去各自的球队席。

陈述5:

如果裁判员发现场上同一球队的队员超过5名,只要不置对方于不利,应立即予以纠正。

如果裁判员或记录台工作人员正确地履行了他们的职责,一名队员非法进入了场地或停留在了场上,因此,裁判员令该队员立即离开场地,并判该队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在记录表相应的栏内记录B)。教练员有责任确保替换正确地完成,被替换的队员也应在被替换后立即下场。

例:

比赛正在进行,这时发现A队在场上的队员多于5名。

(1) 发现此问题时,B队(场上有5名队员)正在控制球。

(2) 发现此问题时,A队(场上多于5名队员)正在控制球。

解释:

(1) 除非置B队于不利,比赛应立即停止,非法进场(或逗留场上)的球员必须离场,并判A队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在记录表相应的栏内记录B)。

(2) 应立即停止比赛,非法进场(或逗留场上)的球员必须离场,并判A队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在记录表相应的栏内记录B)。

陈述6:

发现某队超过5名队员参与比赛,非法参与比赛的A5在场上得分或被判罚了犯规,所有的得分和宣判的犯规都有效。

例:

裁判员发现A5是A队作为第6人非法上场比赛的球员。

(1) 宣判了A5犯规后停止了比赛

(2) A5投篮命中后停止了比赛

(3) 宣判了B5对正在投篮的A5的犯规(球未投中)后停止了比赛

解释:

(1) A5的犯规被视为场上的队员犯规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2) A5投篮命中有效

(3) B5犯规所造成的罚球将由A队教练指派犯规时在场上的其他任一队员执行

陈述7:

第18和19条阐明了替换(或暂停)机会的开始和结束。希望教练员们清楚这些规定,并在恰当的时候做出请求,如果在第18和19条规定的合理机会之外请求了替换或暂停则不被准许。

例:

教练员跑向记录台大声地请求替换(或暂停),这时一次替换(或暂停)的机会刚好结束,记录员做出反应并错误地发出了信号,裁判员鸣哨中断了比赛。

解释:

因为裁判员鸣哨,死成死球,比赛计时钟停止,正常情况下可以请求替换(或暂停)。然而,由于请求太晚,替换(或暂停)不予准许,比赛应立即恢复。

第24条 运球

陈述:

如果一名队员故意地将球掷向篮板(不是试图合法投篮得分),这种行为被视为如同该队员把球掷向地板上一样。在球触及(或被触及)另一队员之前该队员触及球,这将和运球失去球后再次触及球一样。

例1:

A4把球掷向篮板,在球触及另一场上球员前再次拿到球,但没有运球。

解释:

A4拿到球后(球在其手中静止)可以投篮或传球但不能再次运球

例2:

A4结束运球,既没有继续运动也没有静止站立,而是把球掷向篮板,并在球触及另一球员前拿到了球。

解释:

A4两次运球违例。

第28条 8秒钟

陈述1:

8秒钟规则是基于一名裁判员自主计算8秒运用的,如果裁判员的计算和24秒钟装置有出入,以裁判员的计算为准。

例:

A4在A队的后场运球,裁判员宣判其8秒钟违例,24秒钟装置显示仅过了7秒钟。

解释:

裁判员的决定是正确的,裁判员有权单独决定8秒钟的结束。

陈述2:

如果8秒钟计时被后场的一次跳球而带来交替拥有中断,控制球队获得掷球入界的球权,该队的8秒钟将从中断处继续。

例:

A队在后场控球5秒钟时,发生争球,作为交替拥有的结果, A队掷球入界。

解释:

A队只剩3秒时间使球进入前场

第29条 24秒钟

陈述1:

当一次投篮尝试临近24秒钟周期结束,球在空中时信号响起,如果球碰到篮板或未触及篮圈,就发生了24秒违例,除非紧接着对手获得并控制球权。

例1:

A5投篮,球在空中,这时24秒钟装置信号响起,球触及篮板然后落到地板上滚动,B6先触及了球然后A6触及球,最后由B7控制了球。

解释:

这是一个24秒违例。因为球未触及篮圈并没有被对方控制,B队将获得在端线外靠近违例就近的地点(在篮板后面的地点除外)掷球入界。

例2:

A5投篮,球触及篮板但没有触及篮圈,球反弹后B5触及球但没有控制球,然后A4控制球,这时,24秒钟装置响起。

解释:

24秒违例。当投篮的球没有触及篮圈并又被投篮的球队重新控制球时,24秒计时钟继续。

例3:

在24秒周期将要结束时,A4一脚或双脚着地投篮,球被B4合法封盖,接着24秒信号响起,然后B4对A4犯规。

解释:

24秒违例发生,B4的犯规被忽略,除非是技术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判给B队在投篮就近地点的界线外掷球入界。

例4:

A4投篮,球在空中,这时24秒信号响起,球未触及篮圈,然后宣判了A5和B5的争球。

解释:

24秒违例发生。B队没有立即控制球权,但判给B队将在边线罚球线延长线外掷球入界。

陈述2:

作为交替拥有的结果,一个控制球队执行掷球入界,此球队的24秒连续计算。

例1:

A队控制球,24秒周期还剩10秒钟时发生了争球,作为交替拥有的结果掷球入界的球权判给:

(1) A队

(2) B队

解释:

(1) A队的24秒周期仅剩10秒。

(2) B队将获得一个全新24秒周期。

例2:

A队已控制球,24秒周期还剩10秒钟时球出界,两裁判员对在球出界前A4还是B4最后触及球意见不一致,或裁判员不能确定在球出界前是谁最后触及球,作为交替拥有的结果掷球入界的球权判给:

(1) A队

(2) B队

解释:

(1) A队的24秒周期仅剩10秒。

(2) B队将获得一个全新24秒周期。

第31条 干涉得分和对球干扰

陈述1:

当投篮球或罚球在篮圈上方时,如果一队员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触及球则为干涉得分。

例:

A4执行最后一次或仅有的一次罚球,在球触及篮圈前,B4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触及球。

解释:

B4非法触球造成干涉得分违例,判给A队1分。

陈述2:

当传球或篮板球反弹在篮圈上方时,如果一队员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触及球是违例。

例:

传出的球在篮圈上方时,A4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触及球。

解释:

发生了一般的违例(干涉得分和对球干扰)判给B队在违例地点就近的端线外掷球入界(在篮板后面的地点除外),并给予一个全新的24秒周期。

陈述3: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的一次罚球时,球触及篮圈,如果在球进入球篮前被任一队员合法触及,球就改变了它的性质变成了一个2分的投篮。

例: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的一次罚球时,球触及篮圈弹起,这时B4试图把球拍掉,可球进入了球篮。

解释:

因为球已被合法触及,罚出的球的状态已改变为2分试投,将判给A队得2分。

陈述4:

如果尝试投篮,当球上升时一队员触及球,所有干涉得分和对球干扰的限制都适用。

例:

A4投篮,球在空中,被B5(或A5)触及后继续上升,在下落飞向球篮时:

(1) 被A6触及

(2) 被B6触及

解释:

球在上升阶段被B5(或A5)合法触及没有改变球的性质,然而,接下来在球下落阶段被A6或B6触及则是违例:

(2)判给B队掷球入界

(2) 判给A队得2分或3分

陈述5:

投篮时,防守球员使篮板支架或篮圈晃动,根据裁判的判断,此举是为了阻碍球中篮,则被认为是干涉得分。

例:

A4在比赛临近结束时三分试投,球在空中,比赛计时钟发出了比赛结束的信号,然后B4的行动使篮板支架或篮圈晃动,根据裁判的判断,此举是为了阻碍球中篮。

解释:

即使比赛计时钟发出比赛结束的信号,球还是活球,因而发生了干涉得分违例,判A队得3分。

第35条 双方犯规

陈述:

无论何时,两个裁判几乎同时的判罚相抵触或有取消得分时,不判给得分。

例:

A4做投篮动作,B4和他发生了身体接触,球中篮,前导裁判宣判A4进攻犯规,因而投中无效。追踪裁判宣判了B4防守犯规,因此中篮有效。

解释:

双方犯规,中篮无效。

第38条 技术犯规

陈述1:

当一名裁判员对一名队员的行为进行了警告,如再次违犯可判技术犯规,此警告还要通告该队教练员,此警告在比赛的剩余时间里对所有该队人员均适用,裁判员的警告只有当停止比赛计时钟且球成死球时给予。

例:

一名A队人员因下列行为被警告:

(1) 干涉掷球入界

(2) 拍巴掌抗议对手投篮命中

(3) 不道德的行为

(4) 如果再犯将被判技术犯规的任何其它行为

解释:

此警告要通告A队教练员,此警告在比赛的剩余时间里对所有A队人员均适用

陈述2:

在比休息期间判一名有资格参赛的队员技术犯规,该队员又兼任该队教练员,判该队员一次队员技术犯规,该犯规要记在随后一节的全队犯规中。

例:

A4是A队的教练兼队员,A4因下列的行为被判技术犯规:

(1) 在赛前或半场结束后准备活动时把身体吊在球篮上

(2) 比赛休息时的不道德行为

解释:

(1) 和 (2) 情况均判A4一次队员技术犯规,该犯规要记在随后一节的全队犯规中,也要作为A4个人累积犯规记录。

陈述3:

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防守队员不能用手妨碍投篮队员的视野、大声喊叫、用力跺脚、在投篮队员附近拍巴掌等行为影响投篮队员,这些行为的结果造成对投篮队员不利,则判技术犯规;若没有造成对投篮队员不利,则警告。

例:

A4正在做投篮动作,这时B4试图用大声喊叫或用力跺脚来使A4分心,投篮的结果是:

(1) 成功

(2) 失败

解释:

(1) 给B4一次警告,并通告B队教练员,此警告在比赛的剩余时间里对B队所有队员的相同行为均适用

(2) 判B4一次技术犯规.

陈述4:

如果判了一队员5次犯规后该队员又上场比赛,一经发现没有参赛资格的球员非法参与比赛,只要不使另一队处于不利,立即判罚。

例:

在判了B4第5次犯规之后,B4已知道自己不再是合格参赛的球员,稍后,B4作为替补进场比赛,B4非法参与比赛被发现:

(1) 在比赛重新开始球成活球前

(2) 球已成活球且A队控制球

(3) 球已成活球且B队控制球

(4) B4进场后,球成死球

解释:

(1) B4 应立即退出比赛,判B队教练一次技术犯规(在记录表的相应栏内登记B)

(2) 比赛应立即停止,除非置A队于不利,B4 应退出比赛,判B队教练一次技术犯规(在记录表的相应栏内登记B)

(3) 和(4) 比赛应立即停止,B4 应退出比赛,判B队教练一次技术犯规(在记录表的相应栏内登记B)

陈述5:

如发现一名被判5次犯规而失去参赛资格的队员又上场比赛,并在被发现前得分、宣判了犯规或被对方犯规,所有的得分有效,犯规被视为队员犯规。

例:

在判了B4第5次犯规之后,B4已知道自己不再是合格参赛球员,稍后,B4作为替补进场比赛,B4非法参与比赛被发现:

(1) B4 投篮得分后

(2) B4 被判犯规后

(3) B4 被A4犯规(全队第5次犯规)后

解释:

(1) B4 投篮得分有效

(2) B4的犯规被视为场上队员的犯规

(3) 应判给B4的2次罚球由B4的替换者执行

有关(1)、(2)、(3) 发生的相关行为处理完后, 判B队教练一次技术犯规(在记录表的相应栏内登记B)

陈述6:

如果判了某队员第5次犯规而没有发现是该队员的第5次犯规,该队员不再有资格在场上比赛,但该队员留在场上(或重新替换上场)比赛,一经发现,该队员要立即被替换(不要使对方处于不利),对该队员非法在场上比赛不予处罚,如果该队员在场上得分、被宣判犯规或被对手犯规,所有得分有效,犯规则被看作是场上队员的犯规。

例:

A10请求替换A4,随后A4犯规,球成死球,A10上场比赛,裁判员没有意识到这是A4的第5次犯规,过后,A4替换上场,在下列情况下发现A4已没有资格参赛:

(1) 比赛计时钟开始计时后,且A4作为队员上场比赛.

(2) 在A4投篮命中后

(3) 在A4对B4犯规后

(4) 在B4对A4犯规后

解释:

(1) 只要不使B队处于不利,应立即替换A4,不对A4的非法参赛进行判罚。

(2) 投篮得分有效。

(3) A4的犯规被看成是场上队员的犯规,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4) B4的犯规视为对场上队员的犯规,替换A4上场的队员将执行2次或3次罚球

第39条 打架

陈述:

如果某队在打架或将要打架时控制球,该队在重新开始比赛后的24秒要连续计算,

例:

A队控球20秒钟时,场上有导致打架的情况发生,裁判员在把离开球队席区域界限的双方人员判罚取消比赛资格

解释:

在打架前控制球的A队被判给在记录台对面中线延长线外掷球入界,他们的24秒周期仅剩4秒。

第42条 特殊情况

陈述1

在特殊情况出现时,在同一个停止比赛计时钟片断内,需执行多个判罚。裁判员应特别注意违例或犯规的顺序,以便决定哪些罚则要执行,哪些罚则要取消。

例1:

A4跳起投篮,球在空中,24秒装置信号响起,A4还在空中,B4对他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且:

(1) 球未触及篮圈

(2) 球触及篮圈但未中篮

(3) 球中篮

解释:

以上三种情况,B4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不能被忽略

(1) A4在投篮时被B4犯规(罚则:2次或3次罚球和A队随后记录台对面中线延长外掷球入界的球权),其后,A4使球24秒违例(罚则:B队在罚球线延长线外掷球入界)。判给A4执行2次或3次罚球,但随后A队的掷球入界权利被取消,因为这不是被执行的最后的罚责。比赛将由B队在罚球线延长线的边线外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2) 没有发生24秒违例,判给A4执行2次或3次罚球和A队随后记录台对面中线延长外掷球入界的球权

(3) 没有发生24秒违例,A4得2分或3分并追加一次罚球,以及A队随后记录台对面中线延长外掷球入界的球权

陈述2:

如果在罚球时判了一起双方犯规,或在罚球时宣判了罚则相抵消的犯规,登记犯规而罚则被以消。

例1:

判给A4执行2次罚球,在第一次罚球后,判A5和B5双方犯规。

解释:

登记A5和B5的犯规,其后,A4执行第二次罚球,比赛就像没有发生双方犯规而只有罚球一样重新开始。

例2:

判给A4执行2次罚球,在第一次罚球后,判A5技术犯规随后判了B5技术犯规

解释:

登记A5和B5的技术犯规,在A4执行完第2次罚球后,比赛就像正常的罚球那样重新开始。

例3:

判给A4执行2次罚球,两次罚球均成功,在最后一次罚球,球成活球前:

(1) 判了A5和B5的双方犯规

(2) 判了A5和B5的技术犯规

解释:

在(1) 和(2) 的情况发生后,分别登记双方队员的犯规,其后,在最后或仅有的一次罚球成功后比赛从端线后掷球入界重新开始。

第46条 主裁判员:职责和权力

陈述:

在一场常规的篮球比赛中,极有可能出现国际篮联篮球规则和国际篮联官方解释所未明确涉及的情况,主裁判根据他个人判断,依靠平等竞赛原则和规则精神,有权做出处理决定,一般地,这被称为主裁判员的“弹性权力”。

例:

在比赛的最后2分钟,A队投篮后,球滚出,远离球场。

解释:

在正常的比赛情况下,裁判员要鸣哨停止比赛计时钟,比赛计时钟停止,球成死球后,双方要登记的暂停和替换将被允许,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能适用。在第4节和任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投篮命中后,如果这时一裁判员鸣哨,将把掷球入界的队置于不利,因为那样会给得分队替换和请求要登记暂停的机会。因此裁判员不要鸣哨,因为那样会打断比赛。

nybo青少年篮球公开赛竞赛规程(nybo青少年篮球公开赛全国总决赛落幕)

nybo青少年篮球公开赛竞赛办法

一赛制与周期

1.赛制各赛区可根据各组别报名队伍数量选择单循环、双循环积分赛或分组循环交叉淘汰赛。

2.周期比赛周期至少4周,每支队伍每周至少2场比赛。报名结束后,各赛区按时将赛程上传到我奥篮球APP中。

二胜负关系判定

每队胜一场积10分,负一场积7分,弃权积0分。

如果在名次排列中有2支球队在比赛中的积分相同,那么,应由这2支球队之间的比赛胜负关系来决定名次。

如果有2支以上的球队在他们之间比赛的积分相同,则进一步运用下列顺序的标准排列名次:

1.按他们之间比赛的净胜分,高者列前;

2.按他们之间比赛的得分数,高者列前;

3.按他们在所有比赛中的净胜分,高者列前;

4.按他们在所有比赛的得分数,高者列前。

5.如果在运用这些标准仍不能决定名次,则用抽签来决定。

三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使用小篮球规则组别:U6/U8/U10/U12

使用国际篮联篮球规则组别:U14/U16

小篮球规则组别

⑴球场尺寸:

U6/U8/U10组别:标准篮球场的半场,15x12米;

U12组别:26.2米x15米,标准篮球场两侧端线前移1.8米,重新画两条端线,留出位置摆放2.75米篮筐高度的小篮架。罚球线距离端线4米,限制区及罚球线不需要再重新画。

⑵比赛时间:

U6:6分钟x4节;

U8:6分钟x4节;

U10:8分钟x4节;

U12:10分钟x4节;

暂停时停表,第4节最后2分钟按规则要求停表,其余时间连续计时不停表。节间休息1分钟,半场休息3分钟。

⑶重点规则:

U6/U8/U10/U12组别均无投中后犯规的追加罚球、无球回后场限制、无三分球、无24秒、无8秒进入前场限制、无加时赛、无全队累计犯规限制。

注:平分以罚篮决胜负,U6/U8/U10/U12组别全场比赛结束如果双方平分,那么U6组别双方各保留场上3名球员、U8/U10组别双方各保留场上4名球员、U12组别双方各保留场上5名球员进行罚篮决胜负。

罚篮篮架为下半时客队进攻方向的篮架,客队先罚,客队派1人,主队派1人,交替罚篮,罚进一球得一分,直至决出比赛胜负,比赛的最终为第四节结束时平分的分数与罚篮所得分数的总和。

如果双方第一轮罚完篮后依然平分,那么,第二轮及以后每轮须取1对1金球决胜罚篮方式直至决出比赛胜负。

⑷友爱规则:

全场比赛结束前,某队领先20分或21分,那么,保持不动,宣告该队获胜,剩余比赛时间可继续进行,不计,不计技术统计。